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工作
为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要求,着力保障本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让搬迁群众能“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截至到目前,全市易地扶贫搬迁登记颁证率达到92%以上。
厘清部门职责,压实工作责任。专门成立易地搬迁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三个一”标准组建6个工作专班,每个专班落实一名副科级领导牵头,一个业务股室落实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同时明确工作专班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完成时限清单,实行挂图作战,确保按期完成全市易地搬迁安置房不动产登记工作任务。
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办证效率。由易迁办统一负责代理申请办理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事项,同时针对五保户和易迁户死亡且无继承人等特殊情况,安排登记办理到村集体。
完善登记机制,减轻人员负担。实行“容缺审查”机制,对因规划许可、用地审批、竣工验收等手续不完善导致贫困户住房不能办理登记的情况,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特事特办,解决材料暂时不齐等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