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开展20172018年度冬春救助资金检查
4月17-18日,武穴市民政局救灾科会同市财政监督局对2017-2018年度发放的冬春救助资金进行专项检查。此次检查,随机抽取了四望、梅川、花桥、余川4个镇处,对每个镇处随机抽查2-3个村,采取查阅相关资料、台账、走访座谈等方式重点对救灾资金的申报程序、使用范围、有无截留、挪用、挤占和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是否享受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各镇处台账、村级民主评议、张榜公示资料199份。
检查中反映,各镇处冬春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较往年更加规范,各镇处民政办指导村级填写局统一印制的《武穴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村级民主评议记录本》,做到对村级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救助对象等情况详细记录,认真执行救灾资金精细化管理政策规定,救灾款发放严格遵循“户报、村评、镇审、市定”的程序,做到了专款专用,及时发放。抽查的各镇处民政办台账齐全,并整理归档留存,装订成册,强化痕迹管理,抽查的余川镇芦河、大坝村村级民主评议记录规范,有参加评议人员签字。同时,检查中发现个别村存在一些问题,部分村民主评议记录不规范,无参加评议人员签字。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各镇处民政办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村级的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二是救灾资金使用要遵循突出重点,分类施救的原则,不搞平均分配。三是严格遵循救灾资金的申报程序,重点加强村级民主评议及张榜公示两个环节,确保村级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