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积极宣贯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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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4日发表
为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监督和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提升干部职工履职尽责意识。在《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即将实施之际,武穴市质监局于3月29日召开了《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宣贯会。
干部职工参加了此次会议。主讲人对照法律文本逐条讲解,着重讲解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30“” ,今后凡不履职、违法履职和怠于履职的,都要追究行政责任。该办法还明确规定了问责方式分为两种,对行政机关问责方式主要包括: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方式包括: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辞退或解聘。
通过宣贯学习,进一步强化了广大干部职工履职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担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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