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大投入建设农村文化服务
一是公共财政建。出台《关于对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的“以奖代补”办法》等文件,设立每年不少于2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农村村级文化中心、文化广场以及农村文艺团体建设。
二是城乡互动办。在农村文化设施建设上,始终抓住“以城带乡、良性互动”。建筑面积为3.1万平方米的市文化中心(图书馆、文化馆、大剧院),主体工程已经完工,所需1.5亿投资都由市政府筹措,74亩用地实行国有划拔,相关税费按政策实行减免。各镇处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用地由镇处政府无偿提供,建成后的产权归文化主管部门。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开展“驻点帮村”和“三万”活动为载体,通过捐资捐物,对帮扶村实行“一帮一”对口支援活动。近3年全市各部门对农村文化建设捐资捐物折合人民币达3000万元。
三是社会力量助。建设资金由“农民集一点,集体垫一点,老板捐一点,投劳折一点,政府扶一点,向上争一点”解决。绝大多数村民都为建有文化中心和文化广场感到骄傲和自豪,农民出资率达99.5%。在全社会倡导和开展“回报社会、回报家乡”主题捐资助文活动。全市近千名在外成功人士和400多位规模以上民营企业老板纷纷响应,涌现了胡华文、范国龙等一批捐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典型。据统计,45%的资金来源于农民集资,40%来源于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