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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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4日发表
近日,经市政府七届三十一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武穴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出台。《细则》从基金的使用范围、筹集和使用、申请和垫付、垫付费用的追偿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细则》所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或拖拉机在田间作业发生的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市财政局为武穴市道路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主管部门。《细则》适用范围为:在本市境内,机动车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使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或拖拉机在田间作业发生事故致人伤亡,所产生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暂时无人承担或责任人暂时难以承担的。
《细则》的出台有利于依法及时对我市境内交通事故受害人进行社会救助,减少因交通事故而引发的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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