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川镇创新三资管理运行机制
“生产性支出按程序要实行一事一议,不得搞赤字预算,坚决规范村级财务管理。”4月29日,武穴市梅川镇各村(社区)财经委员在镇政府接受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培训,进一步明确村级“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管理规定。
为了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强村级组织服务功能,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梅川镇从加强农村“三资”规范化管理入手,按照农村集体“三资”“四权”(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不变原则,出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明责确责试行办法。内容共15条,涵盖财务报销审批、财务公开、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规定、三资管理等。为了健全长效机制,明确“三资”规定,镇政府成立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开展巡视巡察,对“三资”管理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问责,确保“三资”管理做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管到位,实现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