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用车管理权限移交交警部门
6月11日,市政府党组成员兰智超召集市政府办、农机、交警、安监、财政等部门负责人,就我市农用车移交管理工作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用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对移交时间及措施进行了充分讨论。
兰智超指出,实施农用车移交管理,是市政府理顺行政体制,深入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是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
兰智超强调,与会各部门尤其是农机与公安交警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将思想统一到市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农机部门无条件移交、公安交警部门无条件接收的原则,强化措施,稳步推进,加强协调,相互配合,确保农用车辆管理移交工作本月底前圆满完成。
据了解,我市农用车档案共2055份,现存档案2001份,遗失档案54份,正在代办的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