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纪念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召开
为进一步宣传好、贯彻好行政复议法,听取政府法制监督员和镇处分管经济发展的同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扩展法制监督网络,将行政复议工作延伸到各镇处和代表性企业,使我市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11月17日,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纪念《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晓文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吕巨斌主持会议。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胡启才、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杨奇、市政府法律顾问李树汉、工商联负责人、各镇处相关负责人和市政府法制监督员等同志参加了会议。
就如何贯彻行政复议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吴晓文指出,政府法制监督员要及时反映影响企业发展的执法弊端,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各镇处对干扰经济发展的执法行为要及时反馈,向企业积极宣传行政复议法,积极引导群众、企业主动运用行政复议的手段去解决行政争议。法制办要加强与法制监督员、镇处同志的联系和沟通,主动倾听企业和群众的呼声,对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督促相关部门整改,不断规范执法行为。要进一步创优法制环境,依法开展复议监督,不断畅通复议渠道,让群众和企业来监督执法机关、监督政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使行政执法工作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
吕巨斌谈到,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复议法的学习,加大对复议法的宣传力度,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监督员与镇处负责同志作为政府与企业、群众沟通联系的桥梁、纽带,对不合法、不合理的执法行为要及时反馈,加大对行政乱作为、不作为的监督,促进执法部门不断改进、完善工作方式方法,实现和谐执法、文明执法。
会上,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胡启才领学了《行政复议法》知识问答,市法制办主任杨奇介绍了近年来市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情况,与会的监督员和企业代表们纷纷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现场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晓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吕巨斌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