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人民陪审员拟任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等相关规定,武穴市司法局会同武穴市人民法院、武穴市公安局严格按照程序开展了我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前期经过发布选任公告、个人报名、组织推荐、随机抽选、资格审查、电话征求意见、再次随机抽选确定人员等环节,最终确定了以下36名人员拟任命为武穴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人选。
宋光志(男)、 蔡丽丽(女)、黄长春(男)、宋婷(女)、兰文凯(女)、兰显(男)、黄锋(男)、周增胜(男)、张正山(男)、桂晓峰(男) 、宋瑞华(女)、黄怀志(男)、周伶鑫(男)、张鼎(男)、余本干(男)、刘淑芬(女)、杨百芳(女)、贾东俊(男)、郭祥(男)、郭丽峰(男)、朱二贵(男)、张定国(男)、林启祥(男)、邓建忠(男)、胡文华(女)、吴海霞(女)、胡洁(女)、陈志强(男)、杨梦(女)、曾跃峰(男)、张群(男)、兰时雨(男)、吴定云(男)、周志高(男)、赵佳友(男)、胡均广(男)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武穴市司法局、武穴市人民法院、武穴市公安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4日。
4.联系单位:武穴市司法局人民参与促进法治股,地址:武穴市永宁大道西84号司法大楼二楼,联系电话:150****9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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