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11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交账销号工作的通知》(鄂环督改指办文〔2019〕20号)要求,按照《武穴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一、反馈问题
要系统推进长江干支流水污染防治工作,尊重治污减排和生态恢复规律,分轻重缓急,打好水环境治理歼灭战、攻坚战和持久战。
二、整改目标
完成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任务,水生态系统逐步恢复,按年度完成水质改善目标任务。
三、整改措施:
1.统筹推进长江大保护专项行动。着力推进武穴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和武穴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雷霆行动”,压实责任,强力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2.深入推进河湖库长制。继续完善河湖库长制工作体系,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强力推进长江干支流水质改善工作。
3.加快推进工业污染治理。配套完善工业聚集区生态环保设施,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强工业园区环境监管,持续推进田镇“两型”社会建设循环经济试验区“项目准入提标升级、基础设施提标升级、服务模式提标升级、污染防治提标升级、监管执法提标升级、产业转型提标升级”六个提标升级;对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采取按日计罚、限产停产等措施。
4.加大城镇生活污染源治理。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污水管网建设力度,着力提高管网覆盖率,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
5.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相关要求。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减少畜禽养殖对水环境的污染。
6.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全面排查全市运输船舶,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限期淘汰不能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船舶。加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加快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
7.强化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长江干流和重点湖泊岸线治理,综合实施截污控源、内源和面源治理、生态护岸工程。严格落实禁采区、保留区和禁采期管理措施,持续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制定落实重点流域水资源调度管理方案,加强江河沿线泵站、涵闸工程调度,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持续统筹推进武穴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和武穴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雷霆行动”,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2、编制《“六个一”工作机制和十项制度》,细化各级河湖长各项任务和措施,规范各级河湖长和牵头部门履职行为,促进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从“有长”向“有制”转变,实现河湖长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持续推进田镇“两型”社会建设循环经济试验区六个提标升级,委托“环保管家”排查、指导整改园区及企业环境问题,严厉查处偷排、超排、非法倾倒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4、余川、大法寺、龙坪等8镇处大力开展接户管网建设,完成管网9公里、检查井275个、小方井854个,接入排污大户102家。推进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完成工作验收咨询服务单位招标,理清了田镇等五个镇处污水处理厂验收工作清单,理顺梅川镇等三个污水项目的工作思路。田镇污水处理厂进水调试工作,脱泥系统建成,加药系统基本建成,深度处理方案制订完成,梅川镇等7个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运行。加装田镇等五个镇处进水流量计,完善在线监测系统。完成省级以奖代补资料上报工作。
5、全市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对湖泊周边畜禽养殖场采取关停或禁养。督促指导规模化养殖场完成粪污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改造,确保粪污全收集、全处理、全利用。
6、一是推进船舶结构转型发展工作取得进展。船舶标准化和船舶生活污水设施改造以及船上污染物储存、处理设备改造工作已经启动,杜绝新建不达标船舶进入运输市场。二是按进度要求完成了船舶垃圾接收设施。已完成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201个,其中垃圾设施 129 个,生活污水设施 36 个,含油污水设施 36 个。三是建造完成一艘船舶垃圾、船舶污水、油污水接收船舶,现已投入使用。四是加强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现场管控。联合九江海事局武穴海事处、黄石海事局富池海事处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经常性开展联合检查。五是全市共有100-400总吨船舶(不含400总吨)需完成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理装置建设改造 25 艘,已完成改造7艘,另6艘已停用或转让,8艘无需改造(零污染排放)。六是推广长江干线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的使用,截止目前,武穴码头已全部完成注册,正在使用,已基本实现数据共享,电子连单(船舶,码头业主,船舶服务,住建,监管部门)。逐步实现船舶排放-码头接收-住建转运处置-部门监管的闭环。七是加快建设船舶污染物回收专用码头。依托盘塘轮渡码头改建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码头,现已完成工可评审。
五、今后工作打算
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坚定不移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要求,聚焦水环境突出问题,从加强河湖水环境治理、完善城市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和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以及强化水环境监督管理等五个方面,全面系统开展城乡水环境整治,推动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
如果对本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0年11月11日-2020年11月17日)向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武穴市分局反映。
联系人:李秀琼
联系电话:0713-6222522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武穴市分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