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12号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武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穴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函〔2020〕7号)工作部署,现将武穴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承办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12号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加大非法侵占长江岸线问题清理整治力度,增强船舶污染防治与风险应急能力。
二、整改目标
加大非法侵占长江岸线问题清理整治,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按期完成全市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任务,建立船舶污染物联合处置监管机制,提升船舶污染防治与风险应急能力和水平。
三、整改措施
1.对我市长江岸线利用项目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和问题清单,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2.依法规范管理秩序。建立日常巡查管理机制,利用技术手段进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效提高长江岸线管理水平。
3.加强清查整治力度。按照国家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对境内不符合《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按照拆除取缔、规范管理、补充论证并加以整改等三类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对明确需要关停、拆除的设施,坚决予以拆除取缔。
4.加大非法侵占长江岸线项目查处力度。制定加强长江岸线日常巡查管理有关办法,依法查处无环评审批手续、不按环评要求建设、无防洪影响评价及未取得水行政许可的违法建设项目,加大非法码头打击力度。
5.加快推进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2019年底完成所有船舶生活污水设施改造,建成1艘油污水回收船,完成75%的船舶垃圾接收设施建设任务,2020年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6.开展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检查治理,持续实施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督管理联单制度。
7.增强船舶污染物防治与风险应急能力。加强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配合长江航务管理机构联合执法和应急演练,依托九江海事局武穴海事处、黄石海事局武穴海事处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提升船舶污染防治应急处置能力。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完成岸线调查摸底,制定岸线利用项目登记表。
2.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加大巡查力度。
3进行清理整治,拆除违规岸线利用项目。
4.加大宣传规范建设力度,督促和指导完善相关手续。
5.按进度配备了船舶垃圾接收设施。已配备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201个,其中垃圾设施 129 个、生活污水设施 36 个,含油污水设施 36 个;建成1艘船舶垃圾、污水、油污水接收一体的船舶。
6.推广使用长江干线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截止目前,武穴码头已全部完成注册,基本实现了数据共享和电子连单(船舶、码头业主、船舶服务、住建、监管部门)。逐步推进船舶排放-码头接收-住建转运处置-部门监管的闭环。
7.联合九江海事局武穴海事处、黄石海事局富池海事处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经常性开展联合检查。配合长江海事联合开展船舶污染防治应急演练,增强船舶污染防治与风险应急能力。
五、今后工作打算
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紧紧抓住生态文明建设机遇,加强环保设施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考核评价体系,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如对本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0年11月5日-2020年11月13日)向武穴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制科反馈。
联系人:查红亮 联系电话:0713-6221501
武穴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