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5号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黄冈市委办公室、黄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一、反馈问题
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重要部署在全市部分党政领导干部中落实仍不到位,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的责任也未完全压实。
二、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负总责。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部门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健全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责任体系,自觉将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同本地区、本领域、本行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构建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考核动真格的工作格局。
三、整改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勇当黄冈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全市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的各项决策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贯穿于武穴经济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推进美丽武穴建设,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上更进一步、更快一步,开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境界,建设美丽武穴,当好黄冈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排头兵。
2.明确职责分工,实现生态环保责任全覆盖。按照《武穴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要求,强化市、镇、村各级和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落实,强化实绩考核。在这次机构改革完成后,及时结合职能调整对有关部门职责重新进行落实。健全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责任体系,要求各级、各地、各部门自觉将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同本地区、本领域、本行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构建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
3.严格执行制度,把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落到实处。严格执行河(湖)长制、生态补偿制度、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系列生态文明制度,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全面实施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市、镇两级政府每年向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报告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2019年,力争实现镇(处)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全覆盖,形成政府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常态化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和责任导向,把中央、湖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落实到各级各部门,纳入美丽武穴建设考核目标责任体系,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制度执行到位。
4.强化目标考核,突出生态优先的导向作用。围绕生态文明制度落实情况和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强化检查督办,实行考核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把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近两年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召开30多次专题会议,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的各项决策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武穴经济社会建设的全方面和全过程。
2、出台《武穴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实行“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担责”的监管原则。
3、出台《武穴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武穴市推行江河湖库港(塘)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武穴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规定,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职责。
4、建立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五、今后工作打算
按照省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构建了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考核动真格的工作格局。
如果对本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9年7月24日-2019年7月30日)向武穴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反映。
联系人:孔贤
联系电话:0713-6584966
武穴市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