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0号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黄冈市委办公室、黄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贯彻落实省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黄文办[2019]5号)要求,按照中共武穴市委办公室、武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穴市贯彻落实省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武办文[2019]11号)总体部署,现将中共武穴市委组织部牵头承办的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有限环保力量问题。有限环保力量也不能保证用于污染攻坚工作。检查发现,2017年团风县分配县环保部门招商引资任务1.5亿,规定综合考核中未完成目标任务不能评定优秀等次,对负责招商的责任人进行问责并召回学习,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调离现任领导岗位;2018年麻城市要求环保局会同6家单位完成5亿元招商引资任务;蕲春县干脆将第三招商分局设在县环保局,副局长任招商分局局长,负责牵头完成1亿元招商引资任务;黄梅县环保局每年负责1亿元招商引资任务、600万元争资立项任务并纳入考核。环保部门本应是守底线、把门槛的职能部门,目前相关县(市)的工作安排无法真正保障环保部门集中精力专注于环保工作。
二、整改目标
优化中心工作目标任务分配,让环保部门集中精力抓好环境保护工作。
三、整改措施
协调招商、发改等部门,取消2018年度环保局的招商引资、争资立项目标任务,从2019年开始,不再将招商引资、争资立项作为对环保局考核评价内容。
四、完成情况
1、2019年4月26日,武穴市委办公室下发《关于市环保局不承担招商引资、争取立项工作任务的函》,不再向环保部门下达招商任务,不安排环保部门参与与环保无关的争资立项任务。
2、2019年6月27日,武穴市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印发《关于市环保局不承担招商引资工作任务的函》,明确规定从2019年开始取消原第四团队成员单位环保局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五、今后工作打算
按照黄冈市和武穴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持续做好监督管理,确保“长期坚持”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9年7月22日-7月28日)向武穴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反映。
联 系 方式:0713-6222092
直接责任人:陶玉平
承 办 人:吴世宏
中共武穴市委组织部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