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依法对一名传播虚假视频违法行为人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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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4日发表
5月26日,县公安局依法对在微信中传播虚假视频的违法嫌疑人方某给予行政处罚。
5月20日,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自5月19日晚起,我县多个微信群传播虚假的“罗田首席公馆发生惨案”视频、图片等信息,引起社会恐慌造成负面影响,经公安部门证实,这些视频和图片为广东某地KTV发生的群殴事件。5月23日,违法行为人方某到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对其在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表示非常后悔。
经调查取证,县公安局依法对方某给予行政处罚,并通报至其所在的单位和纪律检查部门。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警员王科锋表示,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对于编造谣言在网上传播、破坏公共秩序,造成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绝不手软,同时提醒广大网民在网络活动中要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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