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简本公示-湖北美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80吨兽药系列产品
公众可通过下述方式查阅本项目公众参与信息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环评吧网站或索取补充信息。
1、评价单位: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 浔阳东路市环保局后院
邮政编码:332000
联系人: 赵迎迎
电子邮箱:Zhaoyy-net@yahoo.com.cn
联系电话:139****4335
2、建设单位:湖北美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穴市田镇“两型”社会建设循环经济试验区
邮编:435400
联系人:袁国华
联系电话: 135****0222 传真:0713-6229489
E-mail:ruanguohua1@163.com
二、公众意见调查的内容
范围包括:项目所在地武穴市“两型”社会建设循环经济试验区(田镇工业园)的居民以及社会人士等。
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了解程度及反映。
(2)对拟建项目所持的态度。
(3)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包括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等)的意见。
(4)公众对项目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关系的看法。
(5)公众了解本项目概况后,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
(6)公众对拟建项目影响范围内环境问题及保护措施的意见。
三、环评报告简本
1.拟建项目概况
湖北美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贸易、技术服务于一体的新建的高科技企业。公司位于武穴市田镇“两型”社会建设循环经济试验区(即武穴市医药化工工业园区),该处紧依长江一级公路北缘,距田镇货运水码头仅两公里,与沪蓉高速公路蕲州入口只有十五公里,距京九铁路武穴站也只有20公里路程,交通便利,货物进出非常快捷。公司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兽药中间体的开发与生产,主要产品有氟苯尼考、喹烯酮、喹乙醇、恶喹酸、帕托珠利、替米考星及沃尼妙林,兽药中间体妥曲珠利及痢菌净等。这些产品为科技含量高,消耗低,污染小的优质产品,且均在国家兽药生产产品允许目录之列,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畜牧业发展必不可少的产品。
湖北美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十分注重科技投入与科技进步,购置了国内最先进的生产设备及世界先进的检测设备,拥有一支技术过硬、素质良好、经验丰富的科技人员与职工队伍,已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密切合作的伙伴关系,聘请了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和湖北医药工业研究院等一批知名专家,进行精心设计指导,设备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安装,安全合理,采取具有世界前沿水平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
本公司拟建项目的生产规模为:年产60吨替米考星、100吨氟苯尼考、50吨噁喹酸、50吨帕托珠利、20吨沃尼妙林、400吨喹烯酮和400吨喹乙醇。项目建成后,年销售收入24615万元,年销售税金1084.4万元,税后利润1757.5万元,投资利润率24.2%,经财务经济分析,财务风险小,具有一定抗风险能力,在经济上是可行的。
2.项目选址和占地面积
本项目拟建在湖北美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内,厂址位于武穴市田镇“两型”社会建设循环经济试验区内。西距杨家凹550米、铸钱炉村1000米,东北距奥德赛老厂区650米,南临长江350米,北距马口湖1000米,距西北园区污水处理站750米.
厂区总占地面积约78285.35m2,分为绿化区、办公区、生产区和生活区。锅炉房位于厂区东北部,原料仓库位于厂区南部,均处于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储罐区位于厂区东部,远离居民敏感点;办公综合楼位于厂区南部;生产车间位于厂区西部;污水处理站、冰机房位于厂区东北部;成品仓库位于厂区东南部。
3.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厂址位于武穴市田镇“两型”社会建设循环经济试验区内。西距杨家凹550米、铸钱炉村1000米,东北距奥德赛老厂区650米,南临长江350米,北距马口湖1000米。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NO2、SO2和PM10浓度均符合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硫化氢和氨气浓度能够达到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居住区最高允许浓度标准,说明区域大气环境现状质量较好。
根据监测统计结果,马口湖上游来水水质指标中COD、氨氮和总磷均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马口湖内3个监测点位水质指标中COD、氨氮和总磷均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说明马口湖水质较好,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域水质标准要求。
由监测结果对照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区标准可知,目前项目所在地区域噪声昼间、夜间监测值均能够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标区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昼、夜间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4.工程分析和污染物排放分析
(1)废气:拟建项目的主要有组织排放源为燃煤锅炉烟囱和工艺尾气排气筒。锅炉烟气排放量为2.9×104m3/a,烟尘产生量为1900mg/m3,SO2产生量为667mg/m3,采用麻石水膜除尘系统,一般水膜除尘效率为93%,脱硫率20%,处理后烟尘排放浓度为133mg/m3 、SO2为534mg/m3,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Ⅱ时段要求(烟尘200mg/m3、SO2为900mg/m3)。烟囱高度为35米;中性稳定度平均风速下影响预测计算SO2的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314m处,最大落地浓度为16.65ug/m3,TSP(烟尘)的最大落地浓度及对应距离与SO2相似,在314m处出现最大落地浓度,其值为29.98ug/m3。
生产装置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最大贡献值均远低于其最高允许浓度,因此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2)废水:拟建项目属有机化工项目,产生的废水为水质成分复杂的有机污染型废水,废水中含有未转化的有机原料、有机溶剂、副反应物等物质,因此,废水中的COD浓度较高。拟建项目建成后,废水排放量为23920m3/a,工艺生产废水量:18820 m3/a(含工艺用水和车间冲洗水);生活污水量:5100 m3/a。
(3)噪声: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噪声源为引风机、鼓风机噪声、各种泵类噪声等,声压值介于60~95dB(A)之间。根据噪声污染预测结论,对主要噪声源设有专门隔声房,可降低声源强度15~20dB(A)左右,其它各噪声设备设有减振基础,厂界噪声可以控制在昼间65dB(A),夜间55dB(A)以下,昼间和夜间等效A声级均能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渣、锅炉煤渣、生活垃圾及污泥等。有机废渣、污泥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焚烧或安全填埋处置;废原料桶由生产厂家回收;锅炉煤渣进行综合利用,如用于修路、填坑或用于制砖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处置,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
5.污染防治措施评价
(1)废气: 拟建项目采用DL4—1.25—AⅡ 快装链条式锅炉来满足生产需求采用采用麻石水膜除尘系统,一般水膜除尘效率为93%,脱硫率20%。,使新锅炉的污染物SO2和烟尘的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表中Ⅱ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的要求,HCl通过采用水—热碱吸收装置进行吸收处理后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排放,氮氧化物通过采用碱液吸收装置进行吸收处理后也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排放。
(2)废水:拟建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是生产工艺水,车间冲洗水,锅炉蒸汽冷凝水等生产废水,及公司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等。根据拟建项目的废水排放量,在本厂内拟建一座污水处理能力为100m3/d的污水处理站,预测该项目实施后的废水排放量为80m3/d,能够满足处理能力要求,预计废水污染物的处理效果见表7-3。从表7-3可看出,拟建的污水处理站可使处理后的废水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排放标准要求。
在武穴市“两型”社会建设循环经济试验区污水处理厂建成之前,生产生活污水经过自建污水处理系统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马口湖,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1904-2008)新建标准。武穴市“两型”社会建设循环经济试验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污水先进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经处理达污水处理厂进厂标准后,经武穴市田镇同业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二级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后外排。
(3)噪声: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噪声源为引风机、鼓风机噪声、各种泵类噪声等,声压值介于60~95dB(A)之间。根据噪声污染预测结论,对主要噪声源设有专门隔声房,可降低声源强度15~20dB(A)左右,其它各噪声设备设有减振基础,厂界噪声可以控制在昼间65dB(A),夜间55dB(A)以下,昼间和夜间等效A声级均能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渣、废原料桶、锅炉煤渣、生活垃圾及污泥等固体废物。有机废渣、污泥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焚烧或安全填埋处置;废原料桶由生产厂家回收;锅炉煤渣进行综合利用,如用于修路、填坑或用于制砖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处置。能实现固体废物排放量为0t/a。
6.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1)环境空气预测评价
采用麻石水膜除尘系统,一般水膜除尘效率为93%,脱硫率20%,处理后烟尘排放浓度为133mg/m3 、SO2为534mg/m3, SO2的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314m处,最大落地浓度为16.65ug/m3,TSP(烟尘)的最大落地浓度及对应距离与SO2相似,在314m处出现最大落地浓度,其值为29.98ug/m3;占表率均小于10%。
氮氧化物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12mg/m3,距离排放源510 m处; HCl的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003 mg/m3,距离排放源520 m处。采用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各无组织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经计算本项目污染物在防护距离内无超标点。建议防护距离(最近达标距离)100 m。
(2)地表水环境预测和评价
项目废水排入试验区污水处理厂以前,全厂废水废水可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1904-2008)的“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项目废水排入试验区污水处理厂以后,全厂废水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限值排入污水处理厂,经过处理后的废水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可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排放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废水在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之前自行处理和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之后,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纳污水体马口湖影响较小。
(3)声环境预测和评价
拟:拟建项目实施后,正常营运期的厂界噪声基本维持现状,厂界的4个点位的昼间等效A声级均未超过厂界噪声相应标准;厂界的3#、4#点位夜间等效A声级均超过厂界噪声相应标准0.2dB(A);敏感点(杨凹垸)的声环境质量,昼间和夜间等效A声级均能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区标准要求。
7.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导则计算结果,采用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各无组织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经计算本项目评价粉尘、氨气、硫化氢污染物在防护距离内均无超标点,甲醇超标98m,计算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最近达标距离)100 m,经现场踏勘,该厂周围最近居民点杨凹院距厂内生产区和储罐区的距离550米,大于100m,能够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8.风险评价
本项目本身存在一定风险,但是可能通过减缓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减少风险发生后所造成的损失,风险度是可以接受的。公司具备了防止重大事故的能力,从设备的采用到严格安全管理系统的建立、安全部门的审核等方面措施到位。防患于未然,杜绝事故的发生,是项目正常运营的必要条件。建议项目建成投产同时验收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9.清洁生产及总量控制
在评价中提出的清洁生产途径从优化工艺、加强管理等方面入手,通过降低生产过程中的能耗、物耗,达到提高产品回收率、降低成本、降低排污的目的。在落实评价要求的前提下,原辅材料使用、消耗、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等指标方面,都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从而使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10.拟建项目的产业政策符合性及规划相容性
拟建项目产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05年本)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选址基本符合城镇发展总体规划,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区域空气环境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以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要求。
综上所述,湖北美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喹烯酮等七种产品生产线拟建项目基本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武穴市医药化工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拟建项目工艺先进,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拟建项目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有效可行,能够确保污染物达到国家相应的排放标准,工程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拟建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程度较小,拟建项目完成后,建设单位应该始终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投产后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湖北美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80吨兽药系列产品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201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