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培训会召开
7月20日,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培训会在市龙潭宾馆会议中心召开。副市长陈平、市人大、市农业局、市药监局、市粮食局、市市场管理中心等领导出席了这次会议;省农业厅产业与政策法规处罗颖科长重点讲解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各镇处分管农业的领导、各农技推广中心主任以及全市粮食加工企业、果园场、茶场、大型超市等企业代表参加了培训。
副市长陈平客观分析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并就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出要求。一是政府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各镇处应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二是市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中心要积极配合,保障有安全、充足的农产品供应。三是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起监管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并强调市农业局要切实肩负起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法定职责,组织落实各项整治措施。要坚决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食用安全。要积极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深入到各个农产品企业、农产品市场,查生产记录档案、查农产品质量。
会上市药监局、市市场管理中心领导作了表态发言。市农业局局长吴有新就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各相关企业对照法律规定,开展“五查五看”,并开展自查补救工作。一是查是否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生产、捕捞、采集食用农产品和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看产品原料来源是否合法。二是查是否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看原料来源地使用的农业投入品是否合法。三是查是否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看生产行为是否合法。四是查产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规定,看现有的包装标识有无违规。五是查生产的产品是否合格,看有无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并表态市农业局在下阶段将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的推广普及。二是适时开展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和适宜种植区域的划定工作。三是对城区各超市、主要菜市场、水果市场的有关产品依法进行监督抽查。四是对农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记录开展专项检查。五是对冒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标志的,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