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纠风办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管理
今年以来,市纠风办采取四项举措,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管理,着力从源头上遏制截留、挪用、挤占涉农专项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确定管理原则。坚持统一管理、专款专用、支付直达、公平公开原则,确保涉农资金管理统一,单独核算,避免层层转拨,防止截留挪用,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财务制度。市镇乡三级财政要建立涉农资金专户,实行专人管理和专账核算。严格报账手续,规范报账程序,完善报账资料,严格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和预留资金。
扩大社会监督。设置惠农政策宣传栏,公示有关政策,让广大农民群众知晓涉农资金政策的实施范围、数额标准、方法步骤、时间要求和责任单位等各种信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村民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的作用,聘请他们担任涉农资金管理监督员,自由开展或组织开展各种监督活动。
强化工作问责。建立健全项目和资金监测网络,对每项涉农资金制定具体的管理和考核办法,把事前审核、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全程***问责,实行资金使用责任追究制。对资金使用不当造成损失浪费的,加大问责和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