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
5月22日,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社教,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潘积华,副主任吴昌发、雷少华、宋怀远、胡启江、郭春桢及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常务副市长吴晓文、副市长王宝超,法院院长张记良,检察院检察长肖波、副检察长张伟,市政府办、财政局、教育局、人事局、司法局负责人,部分镇处人大主席和代表,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列席会议。会议由潘积华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07年财政预算符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切实可行。同时,大家也对财政重点支出、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快推进部门预算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会议对我市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当前义务教育在宣传贯彻、经费保障、师资力量、学生辍学、均衡发展等方面依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并建议市政府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力度,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教育经费投入,科学整合教育资源,进一步优化教育发展环境,结合义务教育法的贯彻实施,认真抓好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议案》的落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四五”普法工作情况和“五五”普法工作初步安排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我市已基本完成了“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普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仍然任重道远,有必要继续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深入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制观念,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会议通过了关于批准2007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命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