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深化政务公开建设阳光工商
市工商局把今年确定为“政务公开年”,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收费、行政监督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通过实行“阳光行政”,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实行“阳光审批”,让行政审批一目了然。制定《政务公开实施意见》,在各基层分局注册大厅和工商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登记注册大厅设置办事指南,自动查询系统等,公开办事条件、程序、时限、办理结果和办事纪律。在行政许可事项上,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程序。在审批制度上,不断深化“一审一核”制度、限时办结制、***服务制和规范服务制。在工作标准上,实施服务零距离、办事零差错、效能零投诉、廉政零违纪。
二是实行“阳光执法”,让执法行为公众皆知。通过建立行政信息公开制,让公众对工商法律、法规知情,定期公布工商管理法律规章,使管理相对人了解什么行为要接受处罚、处罚多少,公开透明;出台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杜绝执法随意性;完善文明执法程序规范,健全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办法和暂扣物品、罚没物资管理规定,形成全方位全过程的法制监督体系。
三是实行“阳光收费”,让依法收费有理有据 。制定了《个体工商户收费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布定费和收费结果,使收费工作更为科学合理,公开透明,避免收费工作中的不廉行为发生。
四是实行“阳光监督”,让监管执法公正透明。在全局推行基层分局负责人面向管理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制度,由基层分局负责人带队登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领导和经营业主征求意见,发放工作联系卡,进一步创新群众监督机制,从源头上加强监督制约,规范执法行为,从根本上改变干部的思想,实现了外增压力,内启动力的效果,通过深化政务公开建设阳光工商,推动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