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张新文等17人涉黑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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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4日发表
8月27日上午,罗田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张新文等1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
罗田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新文、王前进等人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共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开设***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等多项罪名。
因案情复杂、涉案事实多、被告人数多、社会影响大,该案合议庭由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庭审全过程同步录音录像。
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罗田公开审理的首例涉黑案件。当日,有新闻媒体记者、被告人亲属、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县政协常务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群众近200人参加旁听。
该案庭审预计持续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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