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部署城区禁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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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4日发表
1月29日,我县举行专题推进会,就春节期间城区禁鞭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县委委员、副县长秦新平,县委委员、副县长、公安局长罗俊出席。
会议指出,烟花爆竹虽然增加了节日氛围,但也存在噪音扰民、环境污染、火灾事故和人身伤害等严重问题。因此,县委县政政府提出在凤山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禁鞭范围为:义水北路上抵东门砖厂,下抵界河大桥;城区东抵河东街百里生态画廊门楼,环城东路以西,发展大道至武英高速出口以北区域。
会议要求,广大市民要主动配合职能部门进行执法检查,及时制止、举报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县纪委、县公安局、县城管执法局要依据《罗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凤山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相关规定,坚决予以查处;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禁鞭规定,主动维护春节期间安宁、和谐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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