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与浠水达成罗田化工组团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及曹畈(许家冲)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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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4日发表
4月4日,罗田县人民政府与浠水县人民政府就罗田化工组团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及曹畈(许家冲)温泉开发合作工作达成备忘录。
浠水县委副书记、县长付宇,浠水县委副书记肖寿文,浠水县副县长汪秀芬、王佑安,罗田县委副书记、县长郝爱芳,县委委员、副县长王风华、秦新平等出席。
经过认真讨论协商,双方形成一致意见:迅速启动罗田县化工组团卫生防护距离内浠水段的搬迁工作,组织搬迁与安置工作任务由浠水县政府负责,浠水县团陂镇具体落实。双方确定合作开发曹畈(许家冲)温泉。在采矿许可期内,双方商定拟成立联合开发公司,将采矿使用权实行市场化运作,按比例供水给两县市场主体。
郝爱芳指出,罗田、浠水人文相亲、地缘相近,是好伙伴、好邻居,合作开发曹畈(许家冲)温泉具有坚实基础和美好前景,希望双方精诚合作,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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