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职工生育保险实现全覆盖
截至5月30日,我县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对象达到1.25万人,实现了职工生育保险全覆盖。
为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结合本地实际,我县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等规定,实施了《英山县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文件明确规定,从2013年开始启动职工生育保险,凡属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及其职工都必须参加生育保险,此举标志着该县职工生育保险从制度上实现了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各类组织的全覆盖。
据悉,为扎实做好生育保险服务工作,进一步强化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县人社局针对一些长期社会保险意识淡薄的未参保单位,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业务经办,提升服务能力等工作,同时,积极联合劳动监察、工会、妇联、计生等部门,加大监察检查执法力度,将一些久拖未决的用人单位纳入了参保范围,在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的同时,带动了生育保险服务工作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