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起违反防汛抗灾工作纪律典型案例查处情况的通报
今年入汛以来,受多轮强降雨影响,我县各地遭受了严重的洪涝灾害。灾情发生后,全县各级各部门迅速落实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党员干部全力以赴开展防汛抗灾工作,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但同时,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思想麻痹,违反防汛抗灾工作纪律,造成了不良影响。现将2起典型案例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河铺镇象鼻咀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财经委员肖四平汛期中餐饮酒问题。2016年7月1日中午,在全县防汛抗灾关键时期,肖四平在该村9组组长家中饮酒,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7月7日,河铺镇纪委给予肖四平党内警告处分。
2.大崎镇祁家冲村党员何双全、何孟春汛期带彩打麻将问题。2016年6月21日,在全县防汛抗灾关键时期,何双全、何孟春与他人在何双全家副食店带彩打麻将,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7月8日,大崎镇纪委分别给予何双全、何孟春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各地各单位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防汛抗灾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防汛抗灾工作的统一部署。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严守防汛抗灾工作纪律,履行党员干部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坚决服从指挥,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带班领导、值班人员、驻村防汛抗灾工作队没有到岗到位的;对擅离职守、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行命令不坚决、行动迟缓、工作不力,贻误防汛抗灾战机的;对出现重大险情及事故虚报、瞒报、漏报、迟报的;对落实防汛救灾资金和物资“八个必须、八个不得”纪律要求不力的,发现一起,从严从快查处一起,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以铁的纪律确保防汛抗灾工作取得最后胜利。
中共罗田县纪委
罗田县监察局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