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受助学生名单的公示
根据《省教育厅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关于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切实加强贫困家庭学生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鄂财教规〔2015〕10号)、《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鄂教助〔2018〕2号)和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落实异地在读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鄂学助〔2018〕1号)等文件精神,我县严格按省定范围和标准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现将我县2020年度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1.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和所有特殊教育学生。
2.资助标准:小学,1000元/生.学年,即500元/生.学期。
初中,1250元/生.学年,即625元/生.学期。
3.发放形式:采取国库集中支付方式,资金由直属学校通过代发银行打到受助学生监护人“一本通”。
4.政策依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5.执行情况:2020年春季8968人,共489.0375万元;秋季8858人,共485.3375万元;全年共计落实资金974.375万元。
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一等,3000元/生.学年,即1500元/生.学期。二等,2000元/生.学年,即1000元/生.学期。三等,1500元/生.学年,即750元/生.学期。(建档立卡学生按一等标准发放)
3.发放形式:采取国库集中支付方式,资金由县学生资助中心通过代发银行直达受助学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专卡”。
4.政策依据: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财教规〔2017〕7号)。
5.执行情况:2019年春季1416人,共208.45万元;秋季1491人,共219.7万元;全年共计落实资金428.15万元。
具体名单公示如下,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电话:0713—7016890
英山县教育局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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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_2020年秋季学期_英山县.xlsx
2、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_2020年秋季学期_英山县.xlsx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_2020年春季学期_英山县.xlsx
4、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_2020年春季学期_英山县.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