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劳动保障监察局开展高温津贴发放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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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4日发表
6月下旬以来,罗田县在连降暴雨后,又迎来持续高温高湿的“桑拿天”。该县劳动保障监察局成立工作专班,深入全县各类用人单位开展高温津贴发放专项检查,并督促用人单位适当调整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我省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执行时间为6、7、8、9四个月。
截至目前,该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已专项检查了40余家用人单位,重点排查了露天矿山和建筑施工工地,督促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免费提供防暑降温用品,并补发了高温津贴2.6万余元。(信息员:潘天朗 邱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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