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物价局要求液化气价格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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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4日发表
12月3日,县物价局负责人带领工作人员先后走访了县内多家液化气公司,要求各液化气公司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稳定市场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精神,千万百计稳定县内液化气零售价格。
据了解,受气源价格上涨影响,11月份,我县液化气零售价格两度上升,对居民生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县物价局希望各液化气公司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通过加强管理降低经营成本,力求液化气零售价格不再上涨。县物价局的提议得到了各液化气公司的积极响应,纷纷表示坚决稳定价格。长安、宏信等液化气公司还承诺,从12月4日起将零售价格每坛下降2元。
县物价局负责人表示:国家从2002年起放开了坛子气价格管理,一般情况下,物价部门尊重和维护经营者的自主定价权利。但液化气属于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当价格上涨过快时,物价部门仍然有责任要求经营者降低涨价幅度或者暂缓涨价,以更好地维护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 (物价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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