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落实公车改革封存公务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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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3日发表
根据《团风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团改组发[2016]2号)文件精神,5月30日下午,县工商局对纳入公车改革范围的公务用车统一进行集中封存停驶。
在逐车贴上封条拍照后,该局将封存车辆的相关资料,即机动车辆登记证、行驶证、购车凭证、购置附加费(税)证、机动车辆保险单等材料和作好标签的车钥匙全部妥善保管,并将签字盖章的《封存停驶承诺书》上交县行管局。确保自封车之日起,对封存停驶的公务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转移、不得装修和调整车上配置,不得擅自处置车辆,不得涂改车籍资料,不得故意销毁、遗失车辆资料等。
截至5月30日下午5点,该局己将公车改革后拟取消的3辆公务用车张贴封条和进行集中封存停驶,封存停驶,落实了公车改革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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