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县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市清单序号4)整改情
一、反馈问题
部分领导干部对环保垂改工作存在认识误区,黄冈市生态环境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能力建设等瓶颈性问题没有得到全面解决。
二、整改目标
继续深化生态环保垂管改革,通过调整优化生态环保系统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理顺职能职责;稳步开展县生态环境分局清产核资和经费基数上划,持续强化生态环保系统能力建设,推动中央和省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三、整改措施
1.持续做好生态环保垂管改革后续工作。全力做好县级分局人员上划、编制管理等改革后续工作。
2.积极稳妥解决人员划转遗留问题。县委、县政府履行改革属地主体责任,采取有针对性措施,2021年6月底前妥善解决垂管改革人员划转遗留问题,认真做好编外人员的安置分流工作,切实做到队伍稳定、工作不断、秩序不乱。
3.调整优化事业单位设置。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结合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2021年12月底前明确县级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统筹调剂、合理使用事业编制,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持续强化全县生态环境系统能力建设。
4.扎实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督促第三方机构出具资产鉴证报告和清产核资报告;县级分局根据资产鉴证报告和有关规定,完成资产处置。12月底前,县级分局和县财政局对上划资产进行登记造册,汇总确认后提交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并上划资产。
5.迅速开展经费基数上划工作。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上报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上划经费基数的通知》,县级分局、县财政局填报《市生态环境局上划经费基数核定表》,摸清上划经费底数;县级分局、县财政局向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报送上划基数资料,12月底前完成县级分局经费上划工作。
四、整改完成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罗田县分局在编在职人员47名已全部完成上划,并落实编制实名制。10名行政编制人员均已完成了公务员登记,债务化解、清产核资已全面完成。同时,完成了县级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改革,出台并印发了《罗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罗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是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罗田县分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定事业编制32名。
五、下步工作打算
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和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其他市直主管部门开展上收相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上级部门汇报请示,确保圆满完成垂改各项工作任务,做到垂改和当前各项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7日,共7天)向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713-502585、0713-5053102
中共罗田县委办公室、罗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