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召开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
2月3日上午,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疾风厉势,明晰责任、传导压力、以身示范、严格问责,坚定不移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绩。
县委书记肖燕梅,县委副书记夏志东,县委委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国良、县委委员、县政协主席张绍辉等县四大家领导出席会议。
2014年,我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忠诚履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有力,作风建设持续深入,全县各级纪检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25件次,初核转立案138件,其中万元以上大案31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00多万元。
会议指出,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关键之年,我县将按照省、市纪委相关会议的安排部署,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加强纪律建设;细化责任清单、强化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着力压实“两个责任”;突出审查重点、提高审查质效、完善审查机制,着力推进惩贪治腐;查处突出问题、常态化明察暗访、及时问责处理,着力深化作风建设;改进监督方式、强化监督实效,着力优化监督问责;强化责任担当、推进聚焦主业、发挥表率作用,着力打造反腐铁军。
肖燕梅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强化“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认识,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其他领导各负其责的责任机制,将主体责任严格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真担当、真监督,持续狠刹“四风”,坚决查处腐败问题,要建铁军、守铁律,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忠诚履职、秉公执纪,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八项规定”,强化党性观念,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会上,县委委员、纪委书记鲍红专作了题为《坚决落实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 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县委委员、县委办公室主任胡朝晖通报了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戴卫兵通报了两个作风建设查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