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医院八项承诺惠患者
近日,记者在县人民医院采访了解到,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创建人民满意医院,县人民医院向社会作出了八项承诺。
一、规范服务行为,医务人员挂牌上岗,文明接诊,礼貌待人,方便病人,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常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护士站接受住院病人费用查询;
三、实行首科、首诊负责制,首次接诊科室、首位接诊医生对病人诊疗负责;
四、廉洁行医,禁止收受“红包”等不当行为;
五、提供24小时医疗服务,接到急救电话及时出车施救;
六、门诊大厅设置“便民服务中心”,及时解决病人就医过程中的困难;
七、严禁私自收费,严禁私自行医,严禁医务人员介绍病人到指定药店购药;
八、进入医院出租车、公汽免收停车费,其它车辆两小时内免收停车费。
为了使这八项承诺落到实处,县人民医院已制定相应措施,要求全院干部、职工加强督导检查、认真接待投诉,对违反医院“八项服务承诺”的相关责任人,医院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