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计局五个明确强化公卫大数据问题整改
8月31日,县卫计局召开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各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县直公共卫生单位及局机关相关业务股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进一步强化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大数据比对交办问题线索整改落实。
一是明确整治要求。按照省卫计委和县纪委关于运用大数据比对核查工作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满意度为宗旨,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3版)》为标准,以问题为导向,以规范项目实施、强化项目管理为重点,通过专项整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落实。
二是明确整治范围。专项整治活动范围为全县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医院、县精神病医院、县综合监督执法局等专业公共卫生牵头单位,实现整改全覆盖,不留死角。
三是明确整治内容。主要针对服务对象身份证信息未查到或姓名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部分65 岁以上贫困老年人未享受体检服务,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结核病患者服务项目随访频次未达标,贫困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不到位等服务不规范、不到位以及服务对象死亡后还在记录服务、虚报项目服务工作量等弄虚作假等6个方面问题。
四是明确整治措施。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抓整改;完善措施、突出重点抓整改;严格整治、务求实效抓整改。通过进一步完善身份信息,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落实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结核病患者和贫困人口健康管理来规范项目实施。通过健全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协作机制、加强资金监管、强化绩效考核来规范项目管理。
五是明确整治步骤。专项整治分3个阶段进行。即:9 月10 以前的全面自查阶段,9 月底以前的深入整改阶段,10 月底以前的总结提高阶段。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县卫计局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卫生计生工作综合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将不定期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治不到位、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严肃的通报批评和追责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