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探索
自2014年开始,我县坚持试点先行、分类指导,围绕实现“集体创收、农民增收”目标,立足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大力推行村级集体经济“公司化经营”改革。目前,全县有115个村建立了村集体经济产业实体公司,村集体年经营性纯收入均达到15万元以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创新思路,搭建经营平台。一是创新运营模式。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实行公司化经营加快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探索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村级公司化运营模式,推动村级资产资本化、土地权益股份化、经济发展产业化。二是完善治理结构。采取村民或股民票决方式,选举产生公司管理人员和监事会成员,形成有效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三是规范运作路径。以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融合发展为重点,对山林、水面、“四荒”和建设用地等存量资源,进行合理的资源开发、资产经营、资本运作。
强化指导,分步推进实施。一是试点引路。按照“分层办点,以点带面”的思路,先选10个村开展村级公司化经营试点,为逐步推开积累经验。二是分步推广。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的思路,以园中村、城郊村、回归创业村、生态旅游村为重点,集中培育一批成长型村级公司。三是帮扶跟进。大力实施“1321”帮扶工程,即1名县领导,带领3个县直部门,利用2年时间,结对帮扶1个村组建村级公司,对村集体年经营性纯收入未达到5万元的村,实行专班驻点不撤离、结对帮扶不脱钩。
整合资源,加大扶持力度。一是强化项目扶持。对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农田水利、国土整治等涉农项目资金打包整合,优先扶持村级公司发展。创新金融支农服务方式,扩大信贷支农规模。二是落实税费优惠。国土、规划、税务等部门从简从快从优为村级公司办理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并从2014年起连续5年实行税收返还优惠。三是实行政策倾斜。在征得村民同意的基础上,将村集体征地拆迁补偿资金作为资本金或村民股金注入村级公司运作。同时,每年安排100万元奖励资金,奖励20个集体经济增幅靠前的村(社区);整合部门帮扶资金80万元,重点扶持集体经济年经营性纯收入5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社区)发展。
因地制宜,彰显发展特色。属产业带动型的,围绕“一村一品”,创办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属资源开发型的,挖掘农村矿产、山林、果园、鱼塘、“四荒”等资源潜力,创办村级经济实体,拓展收入来源;属资产经营型的,股份合作、使用权有偿转让等形式,盘活厂房、设备等集体闲置资产,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属服务创收型的,依托区位优势,拓展农技推广、劳务中介、物业管理等服务项目,以微利服务等方式创收增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