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水北路第二阶段拆迁改造工作政策解答
义水北路拆迁改造工程大,周期长,涉及很多政策性问题,为使拆迁户更好地知晓、理解这些政策,县义水北路拆迁改造工程指挥部将就一些拆迁政策,以及拆迁户有关诉求进行解答。
记者: 张总 你好!我们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拆迁人认为这次拆迁不是政府主导下的公益拆迁,是城投公司作为开发商的盈利行为,他们可以不拆迁。作为拆迁办负责人,你认为这种说法对吗?”
县拆迁办负责人张弋:“他们的这种说法不对。我从三个方面来解答:第一、义水北路拆迁改造,是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通过多年的科学规划和论证来实施的一项旧城改造工程项目。其拆迁改造过程中的盈利部分,全部用于拆迁还建房和市政工程建设。如义水外滩和道路黑色化以及多处还建房建设就是很好的例证。第二、义水北路拆迁改造,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第八条的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规定: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第三、关于县城投公司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作以下说明。县广源城投公司是县政府经营城市、融资建设的大平台,其主要职责是运用市场手段,使政府的公共资源变成资本并实现效益最大化,是城建投资的主渠道,是旧城改造的生力军,是改革发展的先行者。本公司成立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共计筹集城建资金15亿元,先后投入城区扩建、园区建设、县医院、教育办学、交通建设等民生项目;在义水北路旧城改造方面,已拆除公产房4万平方米,拆除或搬迁私产房510多户,并全部得到妥善安置,使义水北路发生了巨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