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县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罗田县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振兴美丽乡村,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9〕47号)、《黄冈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办法》和《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函〔2019〕38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体系建设,建立以法治为基础、政府为主导、群众为主体,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分类制度,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资源利用化、处置无害化”的治理目标;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教育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为建设生态罗田、宜居罗田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20年,继续推进62个行政村(社区)垃圾分类工作,巩固提升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成效;启动县城区部分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重点推进九资河镇、河东街社区、大地坳社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打造“两区三线”分类示范区(两区:县城南新区、燕儿谷片区;三线:罗九生态画廊线、罗胜红色旅游线、318国道沿线)。
到2022年,九资河镇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河铺镇、骆驼坳镇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见成效;河东街社区、大地坳社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县城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建成5个垃圾分类示范村;基本建成“两区三线”分类示范区。
到2025年,基本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县城建成区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60%以上;至少建成3个垃圾分类示范镇、11个垃圾分类示范社区、30个垃圾分类示范村。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规划布局。按照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规划、标准和技术导则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明确分类标准,确定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配套政策、具体措施。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系统谋划、有效分类,城乡有别、因地制宜,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属地为主、三级联动、部门协作”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加快推行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坚持区域推进,以村(社区)为单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全覆盖。
(二)严格分类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县城区(镇区集镇)按照“四分法”分类模式,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农村按照“三分法”分类模式,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三类。收集容器材料颜色按照:有害垃圾容器为“红色”,厨余(易腐)垃圾容器为“绿色”,可回收物容器为“蓝色”,其他垃圾容器为“灰色”,并按照规定标识印制分类图案。全县统一确定各类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类别、规格、标志。
(三)规范分类投放。各单位、镇村(社区)、居民依据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收运要求,按要求采购容器、设备,配置数量适当,投放位置合理。要用法律手段和激励措施督促源头分类投放,安排督导员和志愿者加强宣传、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解决分类不正确、不彻底,投放不自觉、不准确等问题。
(四)实行分类收集。采取长期布局与过渡安排相结合、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1.合理设置、改造分类收集站点。各单位和镇村(社区)要因地制宜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的收集和处理,责任单位应建立进出台帐,记录其种类、数量、去向等,完善统计制度。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对未实行垃圾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责令整改,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收运单位可以拒绝收运,主管单位可根据《黄冈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办法》给予处罚。2.确定分类收集主体。“可回收物”主要依托市场化渠道,结合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特点,建立分类收集系统;城区“厨余垃圾”通过干湿分离后与“其他垃圾”协同处理,由环卫部门或采取外包服务的方式定时定点收运,农村“易腐垃圾”就近生态堆肥处理;“有害垃圾”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收运处置。
(五)施行分类转运。要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运输流程,严禁“先分后混”。按照区域内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合理确定分类收运频次、收运时间,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并喷涂统一规范的标识。各乡镇、村组要及时、规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坚决杜绝垃圾积存量过大、垃圾箱满溢、转运不及时现象。规范有害垃圾中转运输。加快完善可回收物集并中心和村级收集点建设,健全可回收物收运系统。
(六)倡导源头减量。开展农副产品、食品、快递等行业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加强商超、农贸市场“限塑”监管,提倡限售禁用一次性用品;鼓励居民采用专用容器盛放厨余垃圾,倡导绿色低碳消费;加强餐饮业监督管理,倡导“光盘行动”;规范居民小区装修垃圾管理;鼓励果蔬批发、农贸市场等配置就地处理设施,对废弃蔬菜、果品等实行资源化利用;严禁工业废物、危险废物、农业废弃物、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七)推进重点项目。以确保全过程分类为目标,加快推进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等设施项目改造和建设。一是提标分类收转运设施设备,按照分类要求,对现有城乡垃圾收转运设备进行维护更新;二是配套环保高效的分类运输车辆;三是加快推进垃圾终端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四是推进易腐(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划建设资源化利用设施;五是统筹布局可回收资源设施建设,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和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两网融合”;六是筹划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建筑垃圾资源处理和大件垃圾拆解等回收利用设施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指挥部负责统一指导、组织实施全县垃圾分类工作,督导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分类”的要求,形成“县级主导、乡镇主抓、村级主体、群众主人”的垃圾治理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多措并举,强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强化奖励机制。统筹安排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建设、运维资金。按照属地属权、县级考核奖补的原则,整合资金,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和社会资本相结合的生活垃圾分类经费保障机制。一是奖补资金配套。将垃圾分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确保预算充足、资金到位;二是收费政策配套。按照“谁产生垃圾谁付费”的原则,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制度;三是扶持措施配套。制定和落实低价值物回收补贴、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和处置补贴、易腐垃圾资源化利用补贴、大件垃圾回收拆解利用补贴等扶持政策;四是优惠政策配套。引入市场机制,采取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垃圾收运处置和项目投资运营等工作;五是惩戒政策配套。通过教育、处罚、拒运和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等方式进行约束,提高垃圾分类准确率。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监管措施,强化经费使用审计和绩效评价。
(三)强化宣传发动。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等活动,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充分发挥党政机关、规模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采取党建引领、能人带动、巾帼助力等多种形式,广泛发动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垃圾分类,不断提升群众垃圾分类意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监督考核。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依托智慧城管大数据管理系统,建立健全政府依法监管、第三方专业监测、社会公众监督的综合管理体系。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纳入文明村(社区)镇、文明单位创建指标体系,列入县政府对部门和乡镇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实行季检查月评比制度,定期开展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与年度奖补资金挂钩、与重点工作绩效挂钩、与年度“五讲五评五考”工作挂钩,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评为示范社区和示范村的予以奖补;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问责。
***:1.罗田县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清单
2.罗田县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考核评分细则(乡镇、园区)
3.罗田县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县直部门)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