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将在凤山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月9日上午,我县举行凤山城区禁鞭动员会,就城区禁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领导刘霄、郭建明、王海霞、唐春晓、孙大桥、王国强出席。
会议指出,凤山城区禁鞭范围包括主城区、城南新区、经济开发区,具体范围为义水北路上抵东门砖厂,下抵界河大桥,城区东抵河东街百里生态画廊门楼,环城东路以西,发展大道至武英高速出口以北区域。自2014年1月28日零时起,禁鞭范围内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自2014年2月15日零时起,禁鞭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鞭范围内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党员干部(无论是否居住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区域内)均自2014年1月28日零时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会议要求,凤山镇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提高对禁鞭工作的认识,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抓好城区禁鞭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禁鞭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强大的禁鞭声势,形成“人人知道禁鞭、人人参与禁鞭”的良好社会环境;要加强对禁鞭区域的巡查,及时制止和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涉及行政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违反禁鞭规定的,将移交县纪委监察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