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凤山城区违法停车专项治理的通告
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着力解决凤山城区车辆乱停乱放妨碍交通秩序问题,提高市民自觉规范停车意识,确保城区交通秩序安全畅通,县政府决定从2017年3月20日起对凤山城区车辆乱停乱放开展常态化的专项治理行动。为了保证行动有效开展,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城区交通环境,特作如下通告:
一、治理内容
1、凤山城区各类机动车辆违章乱停乱放行为;2、凤山城区渣土运输车辆及建材运输车辆违规行为;3、按规划施划泊车位,用好现有的停车场(点),清退占用的停车场,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开放停车场。
二、治理区域
按照“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划定重点治理区域:义水北路(巴源大桥西——鄂东丝织大门)、义水南路(巴源大桥东——碧水星城胜利吊锅城)、王葆心大道(巴源大桥东——县人民医院大门)、徐寿辉大道(罗田大桥东至三里桥老车站)、万密斋大道(四方宾馆——原单采血浆站)、慈云街、白龙井街、段家桥街、东坡街。
三、治理要求
1、严禁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地点停放车辆。凡是在城区临时停放车辆的,必须到临时停车场或划定的临时停车位内按规定停放,违者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严重影响车辆通行且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可以实行拖离现场处理。
2、禁止临街经商户出店摆放商品影响行人通行,禁止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占用人行道开展促销或商展活动,禁止流动商贩占用道路摆摊设点,违者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3、禁止摩托车在行车道停放或占用小车临时停车位,所有摩托车辆必须在人行道划定的临时停放线内有序停放,违者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严禁货运车辆7:30-18:30在中心城区占用道路装卸货物。严禁渣土运输和建筑材料运输途中抛洒污染路面,违者将依法从重处罚。
5、禁止各小区、单位停车场(库)挪作他用,鼓励小区、单位内部停车场向社会公众开放。
特此通告。
罗田县凤山城区车辆违停治理工作指挥部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