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五个规范抓社区矫正工作
为增强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能力和水平,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县司法局采取“五个规范”严抓社区矫正工作,为社会管理创新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规范入矫。把好入矫关,根据公、检、法办案文书、档案,确定好矫正对象的身份,录入信息建档,发放矫正告知书,确定监管担保人、帮教小组,签定保证书,入矫谈话、入教宣告,宣读管理制度,做到环环相扣。
二是规范监管。建立好矫正对象台帐,根据风险评估系数要求矫正对象按规定到司法所报到并上交个人思想汇报。随时通过网络监管系统查看矫正对象行动轨迹,对矫正对象进行不间断监管。
三是规范教育。每月以司法所为单位组织一次法制学习教育,通过讲解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树立学法、守法意识。
四是规范劳动。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到各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参加公益劳动。通过劳动弥补他们对社会的危害,增强他们的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
五是规范奖惩。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奖惩措施,对违背《实施办法》规定的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和重点谈话。根据矫正对象的表现情况和记分考核综合情况,每年实行一次奖励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