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物价局四制联动规范收费行为
日前,县物价局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精神,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取消收费许可证及年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四制”联动监管机制。
一是实施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收费目录清单由县物价局、县财政局根据各收费单位统计报送情况对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清理编制,并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是实施收费公示制度,要求收费单位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以收费公示牌(栏)的形式公示本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和投诉电话等内容。
三实行收费统计报告制度,从2015年度开始,在全县各收费单位中实行收费统计报告制度,各收费单位要按年度分别建立收费台帐,并在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收费收支状况进行统计分析,撰写收费统计情况分析报告。
四是建立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评估制度,要求在各收费单位建立收费公示和统计报告制度的同时,积极推进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评估制度,成立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评估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