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监局四举措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县安监局采取四项措施,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加大行政执法监管力度,致力打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是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制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按照部署安排,2014年度全局列入年度执法计划企业80家,14家非煤矿山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其中金诚矿业每年检查不少于12次);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16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使用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其中重大危险源永安药业每年检查不少4次); 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全县46家规模以上工贸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
二是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监管;做好事故发生企业“回头看”工作;通过计划检查、定期排查等形式加强对事故发生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对事故企业的后期监管。根据产业特点组织开展“工伤多发企业”、“标准化达标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根据检查内容开展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及演练”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三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在对企业进行查隐患、促整改的同时,还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现象依法立案查处,力争2014年度监督检查类行政处罚案件突破10件。
四是整合执法监管力量。统筹整合局内部现有人员,全体工作人员全部深入一线,推行全员一线执法,壮大执法监管力量。在充分发挥执法监察大队作用的同时,注重强化全局所有人员都有参与执法的责任意识,使全局“人人都是执法员,个个属于执法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