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城乡规划局大力实施阳光规划
今年以来,县城乡规划局以加强建设项目规划批前公示、批后公开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公众参与,实施“阳光规划”,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将公开公示作为城乡规划工作的常态机制。在规划编制、管理和实施工作中,全程引入公开公示机制,通过设置政务公开栏、规划网站和现场公示等形式,公开公示规划编制、项目选址、规划设计方案等详细情况,将公示结果作为规划管理和行政许可的重要依据。
二是不断丰富规划公开公示的内容。建立了一套规范的“阳光规划”管理制度,明确和规范了政务公开的要求、职责和公开的内容、程序等内容;对城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等规划及时向全社会公开,实现了人民群众参与城乡规划的良性互动。
三是不断拓宽规划公开公示的渠道。将人民群众关心的重要规划事项,通过规划城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规划审批前、批后的公示。通过组织召开规划委员会,向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汇报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并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方案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在建设项目工地设立公示牌,对大型建设项目、重点工程和群众普遍关注的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以及详细规划方案,在建设工地上设立公示牌进行公示。
四是强化公开公示结果的运用。虚心听取群众的反映,并把公示意见和建议作为规划审批的重要参考,在符合规划技术规定的前提下,尽量使新建筑对群众生活的影响减少到最低。较好地保障了群众参与和监督规划的权利,有效提高了城乡规划审批和实施过程的透明度,确保了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以来,县城乡规划局先后对广场花园等23个项目进行了批前公示,对翰林天下等11个项目进行了批后公示;并先后组织召开6次规划咨询论证会,对27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了初审,初审通过率达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