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处理首例食品购假先赔案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1月13日发表
9月2日,记者在团风县工商局获悉,团风县工商局处理了首例食品购假先赔案。
近日,团风消费者贺先生在城区一超市花了7.7元钱购买了0.35公斤黑芝麻,回家清洗后发现清洗水变黑,遂向工商部门申请购假先行赔付。经黄冈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鉴定,该黑芝麻混有黑色染色剂,团风县工商局城关分局当即向贺先生支付了7.7元先行赔付款。这也是我县快速启动“食品购假工商先赔”的首个案例。
据悉,从3月1日起,省工商局在全省范围推出食品购假先赔制度,即消费者买到假冒伪劣食品,可以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由工商部门先行赔付。今年3月,县工商局启动了“消费者购买假冒伪劣食品工商部门先行赔付”工作。为使“食品购假先行赔付”工作落到实处,团风工商局还从执法办案经费中设立专款,下拨到各工商分局实行专款专用,确保及时赔付给消费者。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3 07:07:3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