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三清审查生育证件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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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3日发表
近日,我县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三清”活动,审查历年发放生育证件的有效性,切实维护生育政策的严肃性。 清理登记所有持证未生育对象。分别由县直机关计生办和乡镇计生办牵头,对各单位、各村领取《生育服务证》、《生育证》未生育的对象登记造册,全面摸清底数。 清理持证人相关信息。在登记的基础上,采取入户***调查和与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信息核对的方式,查清持证人工作性质、户籍性质以及婚育状况,发现因情形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生育条件的,及时按法定程序收回《生育证》;属再婚对象应按二孩生育政策或再生育政策审批的,回收《生育服务证》,告知办理《生育证》程序,重新依法审批。 清理持有“双证”人员。少数持有《生育证》对象放弃生育指标领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没有交回《生育证》,成为“双证”人员,不便于基层管理,有必要查清情况,回收《生育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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