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市财政局 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泰财农〔2023〕30号)、《市财政局 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省级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泰财农〔2023〕31号),现将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及革命老区相对薄弱乡镇振兴发展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6月25日-2023年7月1日。如对公示有异议可向区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处反映,联系电话:0523-86966237。
***:2023年度革命老区相对薄弱乡镇振兴发展项目.docx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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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06:47:0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