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石湾镇2022年度社会评价反馈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辖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石湾镇2022年度社会评价反馈意见建议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合浦县石湾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0日
合浦县石湾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印发
石湾镇2022年度社会评价反馈意见建议整改方案
为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增进民生福祉,做好2022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我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总 书记系列***精神,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老百姓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纾解民生痛点堵点难点,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做好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让民生答卷更有温度更有厚度。
二、整改目标
一是要通过对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满足人民合理诉求;二是要通过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乡村管理精细化水平;三是要通过加强与群众的交流互动,畅通民意沟通渠道。
三、整改内容
2022年度自治区对我镇绩效考评社会公众评议反映的意见建议已进行了反馈,经过我镇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分析筛选,并报上级绩效办确定,最终我镇认领1条建设性意见建议,形成《石湾镇2022年度社会评价反馈意见建议整改清单》(详见***1,以下简称为《清单》),属农业主题。根据该《清单》,年内认真整改相关的存在问题。
四、组织实施
(一)动员准备阶段(2022年5月)
1.责任领导:陈德洁、陈永忠
2.实施步骤
(1)制定、报送整改方案。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做好整改工作。认真对照《清单》内容,对意见建议进行调查摸底,认真分析,将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位,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时限。按照“五个有”要求(有量化工作任务、有可操作的推进路线图、有明确时间表、有具体责任主体、有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标准、时限和责任,保证方案的可操作性。
(2)公示整改方案。5月15日前,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其他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将整改方案,包括: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整改落实阶段(2022 年6月至12月)
1.责任领导:陈德洁、陈永忠
2.实施步骤
(1)反馈整改月进度。6月至12月,在每月7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报送《合浦县2022年度社会评价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进度月报表》(详见***3,以下简称为《月报表》)。《月报表》中“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要求描述完整、翔实,无字数限制。第一次报送时间为2022年6月7日前。
(2)整改过程监管。结合实际,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对照整改目标倒排工作进度,分阶段部署,落实整改工作。县督考办会对重点整改任务进行全程跟进、监督,对整改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核验,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通报,对整改过程中出现严重问题的会对责任单位、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防止整改工作流于形式,确保整改如期完成。
(3)联系群众。对指向明确、留有联系方式的意见建议,要及时通过电话、短信、面对面交流等方式与群众取得联系,向其告知意见承办情况(包括整改内容、整改时限、整改责任部门、整改 措施、整改进度安排等)。
(三)整改完成阶段(2022年11月10日前完成)
1.责任领导:陈德洁、陈永忠
2.实施步骤
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做好整改工作总结报告(包括采取的措施、整改成效、群众满意度情况等),并填写《合浦县2022年度社会评价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表》(详见***4,以下简称为《完成情况表》),“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要求描述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每条不超过150字。2022年11月10日前将整改工作报告及《完成情况表》(加盖公章版及可编辑版各1份),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县督考办。
(四)成果展示阶段(2022年11月底至12月初)
1.责任领导:陈家谊
2.实施步骤
11月底至12月初,由县督考办集中组织、协调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全方位整改成果展示,主动向群众汇报我镇年度社会评价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成效,自觉接受群众的评判和监督。宣传展示的相关证明材料 于2022年12月10日前通过邮箱报县督考办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结合党史教育,推动整改工作。要将工作实际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结合,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一是要做到“民呼我应”。主动向社会公开整改承诺,积极联系群众,做好回访、沟通解释工作。二是要端正工作态度。对群众反馈的意见建议做到应改尽改,努力创造条件解决群众问题。三是在与群众沟通交流的过程中注意方式方法。切忌形式主义,注意保护群众隐私,不得对外泄露群众的个人信息。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一是要将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具体抓,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确保目标到岗、责任到位、任务到人。二是要摸清情况,“对症下药”。对能及时整改落实的,立即整改到位;对暂不具备条件、无法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分阶段步骤进行,限期完成。三是及时掌握整改最新进度,按时按质报送整改月进度,做到对整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三)加强通力协作,严格问责追责。要加强沟通、协调,树立大局意识,对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整改任务,要积极配合做好整改工作;对重点整改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出现对整改工作敷衍了事、漠视群众利益、虚假应对整改、不按时报送整改的相关材料及在年终核验中被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核验组发现整改未落实到位而导致我镇被扣分的情况,将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率。高度重视对整改工作的宣传力度,灵活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及各大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途径扩大宣传范围;同时要注重宣传的实效性,让广大群众都能看懂、听懂,用最“接地气”的宣传,让群众看到变化,感到满意。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镇党政办联系,联系电话:7404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