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批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补助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接续政策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6号)、《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分解落实稳经济30条“涉及人社部门工作任务的通知》(十人社函[2023]11号)等文件规定,对2023年第一批2023年一季度末稳岗留工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达到2022年末的企业,按照规模30-99人企业1万元/家、规模100-499人企业2万元/家、规模500人以上企业5万元/家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补助。
经企业申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初审,县人社局审核。湖北满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溪润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竹溪祥尔客运有限公司、湖北凯泽鑫电子有限公司4家企业符合享受1万元/家一次性稳岗留工补助,总计补助金额4万元。现对拟一次性稳岗留工补助的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6日共计7天。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不实请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719-2727779、2726337。
附:2023年第一批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补助公示名单
竹溪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23年4月20日
***:2023年第一批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补助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