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川原糖烟酒公司职工职工符合条件享受县酒厂饼食加工厂安置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名单复核通过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桂政办发〔2013〕77 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对富川县原糖烟酒公司职工符合条件享受富川县酒厂、饼食加工厂安置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名单进行复核,现将复核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4月10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邮寄或直接送县房改办进行复核。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5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园区大厦1022室
监督电话:0774-7889587
***:富川县原糖烟酒公司职工符合条件享受县酒厂、饼食加工厂安置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名单
富川瑶族自治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