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征求灵川县政府定价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意见的公告
灵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征求《灵川县政府定价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意见的公告
2023-02-23 17:00:00 来源: 灵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灵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征求《灵川县政府定价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政府定价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桂发改收费规〔2021〕1224号)、《灵川县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灵政发〔2017〕28号)的授权,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加快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的通知》(桂工信规范〔2019〕1号)的有关规定,参照《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市发改收费〔2020〕9号)核定的桂林市区政府定价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结合本县实际,我局拟定了《灵川县政府定价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表)。
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公告期自2023年2月27日起至2023年3月17日止。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公告期内通过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向灵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综合股反映。电子邮箱:lcxfgjjgzhg@guilin.gov.cn;收件地址:灵川县灵川大道中路162号县政府大楼4楼。
***:灵川县政府定价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表(征求意见稿)
灵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23日
公告***(灵川县政府定价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表·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