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提升能力|港口区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颁证工作
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提升能力|港口区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颁证工作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1〕7号)的工作要求,要求3月份前完成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发证任务,我区符合登记发证数为4003宗,至去年底12月底已完成登记入簿4018宗,完成率100.37%。为进一步完善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发证成果,要尽快完成农房的查漏补缺工作、登记质量提升工作、一户一宅和发行审核工作,并于今年6月底前将证书“应发尽发”到群众手中。
5月10日,港口区自然资源局联合企沙镇人民政府、山新村村民委员会深入村委、服务到家,将不动产登记证书送到村民手上,真正体现为民办实事、为民服务,突破多年来无证可领,无权保障的局面。此次实地发证有序进行, 323户领取了不动产权证书。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颁发将有效解决土地权属纠纷,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提高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同时,颁证也能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助力乡村振兴。
下一步,港口区将持续规范业务流程,创新工作思路,以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宗旨,依法依规做好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按照“应发尽发”原则,尽快将已完成制证的4千余份证书发放到百姓手中。
编辑:黄晓翠
初审:黄鸿霖
复审:甘文堂
出品:港口区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