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对锦州锦化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更换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的有关规定,锦州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对锦州锦化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申请更换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情况进行审核,经专家评审,决定为其更换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1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3579919、2111822
通讯地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政务服务中心七楼生态环境分局B701室,邮编:121007
电子邮箱:jzkfqhbj@163.com
本公示发布后,如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企业发放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有不同意见,请在3日内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区生态环境分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锦州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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